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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类中暑算工伤

 

西安市人社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门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的职业性中暑可列入工伤范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政策回顾

2012年,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其中的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我国《职业病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这是一种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因体内热平衡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

职业性中暑可认定为工伤

西安有4家指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可申请职业中暑的诊断,分别为:核工业四一七医院、兵器工业五二一医院、西安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西安市中心医院。

什么是职业性中暑?

只有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中暑从业者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是所有的中暑都能认定为工伤。这类从业者一般长期在高温环境下作业,有高温接触史,如钢铁工人、建筑工人和环卫工人等。

认定工伤,必须是职业性中暑。劳动者一旦在高温作业时中暑,在送诊的同时,一定要经过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确认为“职业性中暑”后,就可以向人社部

温馨提醒

高温作业时,劳动者如果出现头晕、头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慌、注意力不集中等情况,可能处于中暑先兆的状态,此时应果断中止高温作业,及时就医。除了注意及时避暑,劳动者最好摄入一定低浓度含盐的清凉饮料。

用人单位应按照法规要求,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减少或避免职工中暑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