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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铜川日报

自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全面落实中、省关于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促改革”的发展要求,加大普法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卫生健康机构808个,每千人医疗机构床位数10.03张;全市人均预期寿命77.7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97‰、孕产妇保持零死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2.30%,主要健康指标居于全省前列。我市荣获全国健康城市样板市,宜君县建成省级健康促进县。

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工作落实。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健康铜川建设工作委员会,将《健康促进法》纳入市政府集体学法内容,出台《“健康铜川2030”规划纲要》《推进健康陕西行动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细化健康铜川任务清单,将主要健康指标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定期督导落实。市财政、教育、市场监管、体育、医保等部门认真履责,齐头推进《健康促进法》贯彻落实。

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健康素养。依托市级媒体、健康铜川公众号、各级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利用“5.12国际护士节”“8.19中国医师节”等主题日,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推进以分餐制、公筷公勺制为重点的文明餐桌实践行动,促进正确健康观和生活方式普遍形成,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意识和健康文明素养进一步提高。

完善应急机制,筑牢安全防护屏障。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多轮次应急演练,打造平急转换扁平化指挥体系,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部门联动的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完善。健全覆盖各级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监测直报网络89家,传染病网络报告质量综合评价达到99.99%。强化疫苗接种工作,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78.07万剂次,儿童免疫服务接种率95%以上。

健全服务体系,优化医疗资源供给。组建3个城市医疗集团、5个医疗救治中心、36家国家标准基层医疗机构,建立64家发热诊室,强化359个村卫生室设备配备。建成以4家三级医院为引领、6个县级医院为枢纽、74个乡镇社区卫生院为骨干、54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25个民营医院为补充的服务体系,医疗资源供给更趋丰富和多元。

完善政策机制,强化全周期服务。建成国家级、省级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9个,20家医养结合试点机构签约失能半失能老人1300余人。市中医医院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将于年内建成投用,建成孙思邈中医堂208家,实现三级中医诊疗服务全覆盖。组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指导医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卫医师或临床医师+护士或乡村医生的组合签约服务团队,家庭医生签约人数达到26.46万人,选派7批202名“第一村医”,持续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面下沉。

加强科技创新,推动医疗卫生技术发展。建成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重点培育专科3个、中医重点专科11个、市级重点专科60个,市人民医院设立全省首家博士后创新基地。加快智慧医疗服务平台建设,538家医疗机构实现全民信息健康平台联通应用。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市中医医院开通床旁结算和移动医护系统,市职业病防治院上线人工智能尘肺筛查系统等,进一步提升群众就医便利化水平。

重视全民健康,推进健康理念融入。市县乡村四级全民健身设施体系基本形成,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成功举办多项赛事健身活动。全力推进八大“健康细胞”(健康机关、健康军营、健康社区、健康村庄、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企业、健康家庭)示范建设,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选派986名健康科普指导员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把健康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积极推进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立法申报,建成无烟党政机关336家,建成率100%。

强化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支撑。引进卫生高层次人才42人、专业技术人员1562人,5200余人通过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考试等考评。培训基层卫生技术人才1192人次,组织210名医务人员参加骨干人才研究生课程班,通过“西部之光”、校地合作等路径,选派200名业务骨干到首都医科大、南方医科大进修学习,促进医疗卫生队伍长足发展。

加大保障力度,健全供应保障机制。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补助制度,积极推动“1+X”用药模式(“1”指国家基本药物目录,“X”指非基本药物),确保门诊基本药物使用率、住院基本药物使用率、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均达到规定标准。2022年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3.16亿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正常运转。累计安排4.41亿元,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补助、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补偿、新冠疫情防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等政策。投入5亿元支持3个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全面保障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强化执纪监督,推进作风能力提升。采取日常监督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相结合,扎实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检查,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56件。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整治10余次,依法依规处理88家医药机构。开展药品安全放心行动,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86件。推进信用监管,33家药品零售企业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约谈提醒6家医疗卫生单位、停业整顿13家、注销1家,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改善行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