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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实施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

来源:铜川日报

近期,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202271日至2022930日施工总承包企业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缓缴期间,对应存储而未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暂做登记处理。缓缴期结束后尚未完工的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依据《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22]6)的规定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相关规定。

缓缴期间,我市将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管,特别是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对缓缴政策实行过程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予以惩戒并作为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存储的重要依据。

此外,房屋市政、铁路、公路、水路、民航、水利领域之外的其他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参照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