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登录 | 企业登录

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让“老有所养”更有保障

来源:榆林市榆阳区人社局

为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保障水平与经济强区的地位相匹配,2021年,榆林市榆阳区人社局按照省、市人社部门关于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的工作部署,按照“试点先行、全域推开”的思路,提出“五个三”工作模式,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

“三类重点补助对象”。结合防止返贫脱贫和乡村振兴工作,以及人口老龄化加剧,人口结构失衡的现状,榆阳区在普惠的基础上确定三类重点补助人群:特殊困难群众、从事本土特色产业人员、合法生育三孩家庭。

“三个基本原则”。目前,全区60%以上的参保居民选择低档次缴费标准,为了提升参保居民“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意识,调动长缴多缴积极性,不断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确定了“不缴不补、断缴少补、多缴多补”的集体补助原则。

“三个资金来源”。根据全区南北地域特点和经济发展差异,在充分发挥榆阳能源大区、农业强区发展优势的基础上兼顾集体产业发展状况,明确了三个资金来源:企业和村集体经济收入、社会捐助资金、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

“三项扶持政策”。为实现补助资金的持续稳定,对城乡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三产服务业企业等提供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社保费减免三项扶持政策,帮助其发展壮大,促进各方参与集体补助的积极性。

“三个保障机制”。为确保集体补助工作顺利推进,榆阳区配优配齐工作人员、设备,做好经费保障,联合多部门抓好沟通协调,提供“一网、一站”便捷服务,实现队伍健全、部门协作、服务高效的保障机制。

截止目前,榆林市榆阳区孟家湾乡等4个乡镇(街道),为705名脱贫贫困户、残疾人员、家庭困难人员补助保费14万元;长城路办事处等6个乡镇(街道)的52个村委会,为2.4万名参保居民个人缴费资助5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