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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最新新冠治疗费用医保报销政策来了!

来源:大秦就业网

“乙类乙管”后

新冠治疗费用医保报销

咸阳有哪些调整?

近日,咸阳市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卫健部门下发文件,从住院治疗、急诊治疗费用保障、临时扩大药品目录、推动医保移动支付结算服务及优化经办服务等几个方面调整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

01 住院治疗费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继续执行前期费用保障政策,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补助,其中:中央承担60%,省级承担20%,市县承担20%

该政策以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331

02 门急诊治疗费用

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型冠状感染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用,医保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和报销限额,报销比例为70%

该专项保障政策先行执行至2023331日。

03 用药保障

在门诊保障方面,将676种治疗新冠效果明显的药品纳入门诊报销范围,该政策主要针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这也是在“乙类乙管”实施后咸阳市医疗保障局紧急出台的政策。还将72种药品目录外,但是对于治疗新冠感染患者有较好疗效的药品,临时纳入药品目录。同时对于最近大家关注度比较高的几类谈判药品,阿兹夫定、辉瑞临时纳入了保障范围,用于临床救治。

相关政策先行执行至2023331日。

针对本次各项调整,在医保经办方面也采取了具体措施。实施网上办、紧急事项及时办、特殊事项便民办、非急事项延期办、消除隐患放心办。指导各类医疗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诊断、结算等信息采集和上传、医保费用结算等工作。通过这些有效的手段,促进医保经办服务的质量提升,确保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