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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快推进国企薪酬制度改革

来源:铜川日报

近日,市政府印发《铜川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的铜川国企薪酬制度改革正式拉开大幕。

《暂行办法》91日起正式实施,改革后的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基本年薪原则按照上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以内确定。绩效年薪以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为基数,在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的3倍以内确定。

《暂行办法》以绩效目标为导向,激励与约束并重,缓解了过去市属各国有企业间、企业负责人和员工间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透明度不高、激励作用不强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工资与效益同向联动的机制,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基本要求,是践行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暂行办法》中薪酬改革实施范围有所突破,企业负责人薪酬结构明显优化,国资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夯实,企业发展成果共享得到充分体现,有利于激发国有企业内生动力,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助推国有企业高质量持续健康发展。

市国资委将统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确保《暂行办法》的激励作用落地见效。成立委系统薪酬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全面管理。按照《暂行办法》内容和要求,修订完善1+4”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体系。开展监管企业薪酬改革培训辅导及基础数据审核认定,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积极推动市域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市属国有企业专业化整合和战略性重组,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赋能授权,为打造“一示范四高地”,努力建设现代产业新城、幸福美丽铜川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