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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问答(上)

来源:陕西人社

Q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背景是什么?

A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示,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在老有所养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不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已经建立起覆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平台,民生保障网进一步织密扎牢。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自2016年起,国家开始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并在调整时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的“三结合”调整办法,进一步体现了各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逐步“并轨”的方向和规则公平。

2019年职工平均工资、物价均保持一定程度上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为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务院决定2020年继续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尤其是在当前受疫情影响,财政收入放缓,实施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政策使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进一步加大的情况下,继续适度调整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既有利于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也有利于合理预期,促进消费,增强大家的信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

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20年我省继续同步、同办法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5次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Q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依据是什么?

A2020年,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政策依据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2号)。

国家文件对今年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范围、执行时间、调整水平和办法、资金来源等做出了规定。明确这次调整要继续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

Q2020年调整的水平是多少?

A基本养老金调整,是一项社会政策,要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功能,确保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调整水平的确定,需要重点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物价上涨、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对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影响。2019年我国物价和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均保持一定程度上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为了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需要适度调整养老金。二是养老保险基金可承受,制度可持续。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大、人口老龄化速度快,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数不断增加,缴费人数与领取待遇人数的抚养比不断下降,养老负担越来越重,2019年,国家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增大。特别是今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了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使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进一步增大。综合考虑,国务院决定,2020年总体调整比例与2019年持平,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

对我省而言,国家提出的“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是指按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人均水平的5%,并不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以各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都按照5%的比例调整。具体到每一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实际增加的养老金绝对额是不同的,对应到占个人养老金的比例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缴费工资水平较高的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绝对额也会相对较高。

Q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有哪些特点?

A一是继续实行统一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2017年起,我省采取同步同办法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政策的公平性。从实施效果看,社会接受度较高,反响良好。今年,我们继续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采用完全相同的调整办法。

二是体现调整政策的激励性导向。挂钩调整采取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的办法,使缴费长、缴费多的退休人员相对多的增加待遇。特别是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加大调整力度,能够更好地引导参保人员在职期间长缴费、多缴费。

Q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A我省文件与国家规定的人员范围和执行时间完全一致,即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