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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深入推进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

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以下简称“两部《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力脱贫攻坚等公益性活动,不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的质量效果,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深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两部《条例》关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建设的要求,通过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和服务活动、健全完善诚信建设相关制度、集中整治诚信缺失的突出问题、规范行业秩序,继续抓好诚信典型示范活动,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增强诚信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创建一批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带动整个行业形成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寸步难行的共同理念和良好氛围,为谱写西安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活动内容

(一)健全诚信服务制度。指导督促服务机构不断健全完善服务公示、服务承诺、服务台账、服务反馈等全流程诚信服务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简便适用的服务追查溯源办法,确保服务机构提供的每项服务有案可查、失信可纠。

(二)加强诚信档案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对新设立机构必建诚信档案,对已成立机构尽快查漏补缺,逐步实现诚信档案全覆盖,强化诚信档案动态管理。加强对服务机构的设立运营、日常管理、违规处罚、抽查检查、诚信评估等方面情况的全方位记录。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及时梳理诚信档案信用信息,与市场监管部门对接共享人力资源机构服务信用信息。加强对诚信档案的实际应用,充分发挥诚信档案在行政许可、日常监管、随机抽查、专项整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将诚信教育纳入从业培训内容,实现全员接受诚信教育培训。坚持每年定期开展“诚信服务月”“创建诚信服务品牌”“争创诚信服务窗口”“争当诚信服务标兵”等服务活动。鼓励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校园招聘、脱贫攻坚等各类公益性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就业群体提供免费咨询和服务,树立行业诚信形象。

(四)探索建立服务机构“红黑名单”。借助《西安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建立诚信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机构自我评价、专家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诚信状况评估方式,在拓展诚信评估效用的基础上,结合市场日常监管工作情况,依法依规确定红黑名单的范围、发布和退出办法,探索建立诚信机构“红名单”、失信机构“黑名单”。充分发挥“红名单”的示范激励作用,加大对“红名单”机构的表彰、宣传和扶持力度;注重“黑名单”制度与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联合惩戒、市场退出等制度的衔接配合,切实发挥“黑名单”的约束惩戒作用。

(五)构建联合激励惩戒制度。探索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形成诚信受益、失信受限的制度环境。对守法诚信服务机构,在评优评先、媒体宣传中给予优先推荐;在行政许可中给以“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在政府采购中实行同条件优先政策。对违规失信服务机构,实行约束惩戒,加大对其限制、禁止力度,建立完善失信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同时,对失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等,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和行业限制禁入措施,使失信惩戒措施落地见效、落实到人。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把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作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力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精心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联合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确保此项活动覆盖全部服务机构,动员广大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严格选树标准。要坚持公开公正、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诚信状况评估及选树示范典型的标准条件、规则办法,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社保、劳动监察等部门的信息对接和协调联动,真正把诚信服务水平高、示范引领作用强的诚信典型选树出来。

(三)择优按时报送。要依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表》进行自估和评价。同时,结合主题创建活动,通过调阅服务机构档案、专项检查、实地暗访、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方式,遴选确定本地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则上按照不超过辖区内注册登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数的2%进行推荐(取得服务许可须满3年以上,已获评机构不再参评)。经市人社局综合评估后,择优推荐参评省级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请于12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和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人社局(市政府6号楼501室)。

联系人:刘联波

联系电话:86786837、18992890028

电子邮箱:1278336397@qq.com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