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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家三级公立医院检验结果互认

来源:铜川日报

今年2月,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铜川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要求,我市将逐步实施同级医疗机构之间、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以及县域医共体内部属于互认项目的应互相认可,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对三级公立医疗机构间属于互认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认可。

经过省市前期评估验收,4月23日,省卫健委印发《关于公布全省第一批医学检验互认范围的医疗机构实验室及互认项目的通知》,明确了铜川市人民医院南院(互认项目16项)、铜川市人民医院北院(互认项目19项)、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互认项目18项)、铜川市妇幼保健院(互认项目16项)、铜川市中医医院(互认项目17项)等4家三级医院5个实验室为全省第一批医学检验互认范围医疗机构实验室及互认项目。

《通知》明确,相关医疗机构按照省级模板设置检验报告单,在具体互认项目名称右侧标注“陕HR”作为检验结果互认标识。《通知》中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在保证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规定工作范围,对属于互认的检验项目予以认可,非必要不得重复检查。我市将根据省上要求,于6月份开展第二批检验结果互认遴选工作,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纳入遴选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