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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5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和

1家“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再获省级命名

来源:宝鸡市人社局

近日,陕西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企业家协会、省企业联合会、省工商联印发《关于认定第二批“陕西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和“陕西省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的通知》,陕西永陇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李春娟等15名劳动关系协调员被认定为“陕西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宝鸡市律师协会被认定为“陕西省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全市累计培养培育“陕西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30名,“陕西省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3家。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从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和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劳企沟通、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等工作的人员。2021年以来,我市积极实施宝鸡市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培养和壮大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先后举办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培训班2期,组织我市全国、全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市、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等相关工作人员免费参训。累计培训165人,133名同志考试合格取得全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成为我市劳动关系协调员。同时注重在推进劳动关系工作中发现培育专业性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打造更多的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和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劳动关系协调员和社会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维护劳动者权益,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